本报北京11月27日讯日前,部分报刊刊出了北京“东西崇宣”四城区不再向外地人出售商品房的消息。针对这一信息,北京房地产管理部门——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今天向社会各界郑重声明:此信息属无依据流传,有关部门至今没有制定发布类似规定。
据悉,凡持有有效身份证和北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明的外省市人士,仍可按原规定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购房申请。北京市房地局还提醒市民:今后,凡涉及房地产方面的信息发布,均应以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并发布的文件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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